好久沒被問到這麼專業的問題囉~~
也好啦~~讓我生鏽的腦袋動一動轉一轉也不錯 ^_^
 
A. 要保人比被保險人提前身故,則受益人會如何定義?
B. 若夫妻結婚後,配偶遲遲不改受益人,萬一受益人已身故,
    當被保險人也發生理賠保險金的情況時,法律上是否會保障另一半?
 
以上兩個問題,還真是平常不會想到,但突發的時候卻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小妹汗顏,以前從事過相關行業,對此有一二見解也比較知道怎麼詢問權利義務~
幫朋友解答了這兩個問題,也想說PO上網誌來分享給朋友們^O^
若有誤,也歡迎更正~讓觀念能更釐清才好!!
 
A. 須由要保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上至父母下至配偶子孫)共同推舉特定人擔任要保人
    並提供同意的證明資料(類似委託書之類的吧~每間公司應有其既定的制式表單)
    檢附全戶的戶籍謄本跟要保人的死亡證明以及除戶後的全戶戶籍謄本向保險公司申請
    當要保人更改完成後,才能辦理指定受益人~
B. 若夫妻結婚後,配偶遲遲不改受益人又很難開口...我相信這應該是多數人的煩惱吧?
    因為我是女生~所以假設案例是女生嫁給男生~男生又沒有意願去改受益人
    i) 受益人只有一位==>那麼保險金理賠就是以當時指定的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為當然受益人
 
   ii)  受益人有兩位或三位,以三位假設之,若按順位指定受益人,那情況就會跟上述雷同
       若是指定A.B.C各得1/3...倘若A身故,且丈夫沒有變更受益人,當丈夫身故時,
       A的那1/3理賠金將轉嫁各1/2給B與C受益人...所以..身為配偶的朋友們~
       不管提出更改受益人的意見是不是會造成不愉快,對於家庭的保障還是要據理力爭的唷!!
 
其實保險是很有趣的東西,跟現實生活真的息息相關,就像我們常說法律只保障那些懂法律的人,
保險公司絕對是私人營利機構,消費者都必須付出一些代價去供養保險公司,
只是懂得保險的人,在災難發生的時候,總是能將傷害降到最低的限度~~
就像保險業界常開玩笑說....
假如飛機失事,同樣身為寡婦的遺孀,
抱著保險金好好安葬丈夫的女人~
遠比那些毫無保障也失去重要經濟支柱,甚至還要憂愁如何安葬丈夫的女人幸福多~~

雖然很殘酷~但卻能讓人很快能體悟到現實...^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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